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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截至2016年2月10日建设应用进展情况的通报

教基一司函〔201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6年2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5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上报情况

  已上报确认表的省份24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兵团。未上报确认表的省份8个:黑龙江、上海、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青海。

  二、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跨省业务完成情况

  截至2016年2月18日,跨省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重庆、浙江、广东、江苏。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山东、江苏、天津、浙江。部分省份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较多:河北、湖南、贵州、江西、上海、湖北、山东、广东、云南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多于1000例,贵州、湖南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调档的数量多于1000例。

  毕业后跨省就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天津、山东、安徽、兵团、广东。跨省就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山东、兵团、河南、重庆。部分省份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较多:浙江、湖北、江西毕业后跨省就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多于200例,贵州、湖南、四川、湖北、江西、广东、新疆毕业后跨省就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调档的数量多于200例。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有10个省份的个别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3。各省在2016年1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88029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计56125名,查重未通过的31904名。

  三、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全国待处理问题学籍共计640498例,比上期通报数减少5.86%。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346096例,身份证号不存在76217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218185例,以上三项相对上期通报数分别减少4.77%、 6.35%和 7.38%。

  四、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全部完成的省份8个:北京、河北、上海、福建、湖北、海南、宁夏、新疆。

  2.正在进行测评的省份6个: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江西、贵州。

  3.已定级、备案,尚未开始测评的省份8个:吉林、黑龙江、浙江、广东、重庆、云南、陕西、甘肃。

  4.已定级,尚未备案的省份5个:山西、河南、湖南(已提交备案申请)、广西、四川(已提交备案申请)。

  5.尚未定级的省份5个:天津、山东、西藏、青海、兵团(正在进行中)。

  五、自建系统对接改造情况

  教育部正在检查确认对接省份现场验证问题整改情况。

  六、省级数据中心和网络等系统运行环境问题

  1.目前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无。

  2. 曾发生现已获得解决的问题

  (1)青海数据库表空间满,导致数据库无法启动。

  (2)西藏数据库出现故障,数据库无法启动。

  (3)上海调度服务器因连接不上数据库,无法正常工作。

  (4)天津前置机和学籍桥接工具服务器出现操作系统只读异常。

  七、工作要求

  1.抓紧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结合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在办业务监控表,继续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目前,已经发起但未完成的跨省业务数目较多,大部分正在等待核办,需核办的跨省业务总数超过5万。新学期开学在即,各地要抓紧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办理。需要教育部协调或加急处理的,要及时沟通协商。

  2.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6年1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做好学籍注册工作,沟通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继续按要求在每月月末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名单。对查重发现已在其他学校建立学籍的学生,上报名单的省份要督促学生实际在读学校通过转学方式调取已有学籍,并告知家长。

  3.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各地要继续推动问题学籍处理,做好佐证材料的审核把关,需要教育部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4.推进自建系统对接验收。教育部将于2016年对各自建系统进行首次验收,近期将制定下发验收时间表。请各对接省份进一步落实有关要求,开展自建系统整改,加强与教育部沟通,做好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

  5.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后续工作。各地要继续督促学校对照家长签字提交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在学籍系统中修改变化的信息,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变更的关键数据进行核办。

  6.加强省级系统运维保障工作。各省要全面落实运维保障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当前省级学籍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存在的运维问题。要做好省级学籍系统运行监测和日常巡检工作,特别要安排专人每天监测数据交换前置机、桥接工具等数据交换关键服务器,了解掌握这些设备的资源状况、服务运行状况、数据积压状况、异常错误状况,发现问题尽快解决。

  7.加快开展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尚未完成省级系统定级工作的天津、山东、西藏、青海、兵团,须加快开展工作,教育部将择机约谈进度落后的省份。

  8.贯彻落实处理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各省要按照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分级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属于省级学籍管理和省级运行环境的问题应由本省解决,跨省业务和需要教育部协调解决的其他问题可以报告单(格式见附件5)形式及时报告教育部。

  9.尚未报送《2015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的省份,请抓紧处理有关业务,尽快上报。

  附件:1.跨省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统计表

     4.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

     5.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报告单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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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