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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截至2015年11月10日建设应用进展情况的通报

教基一司函〔2015〕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5年11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小学新生注册建籍和省内初、高中招生处理

  截至11月10日,小学新生注册建籍和省内初、高中招生处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已进入全国学籍系统的小学一年级新生人数与小学二年级人数之比低于90%的省份2个:西藏、广东。已完成招生处理并进入全国学籍系统的初中一年级学生人数与小学毕业人数之比低于80%的省份2个:西藏、上海。已完成招生处理并进入全国学籍系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人数与高中二年级学生人数之比低于70%的省份3个:湖北、西藏、山西。

  2.跨省业务完成情况

  截至11月10日,跨省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其中,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浙江、天津、贵州、广东。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上海、浙江、山东、安徽、江苏。

  河北超过10个工作日没有核办的数量为2269例,湖南超过10个工作日没有调档的数量为873例。

  毕业后跨省就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天津、山东、安徽、西藏、青海。跨省就学调档完成率为100%的是: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兵团、上海、山东、安徽。新疆超过10个工作日没有核办的数量为782例,重庆超过10个工作日没有调档的数量为97例。

  3.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截至11月10日,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有10个省份的个别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其中,3项以上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的省份1个:陕西。

  4.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截至11月10日,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4。各省在10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92033

  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计32785名,查重未通过的59248名。

  二、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截至11月10日,全国仍有待处理问题学籍1042007例(因个别对接省份数据写入错误,比上个月增加),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430267例,身份证号不存在150919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460821例。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

  三、自建系统对接改造情况

  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正在整改现场验证发现的问题。辽宁、浙江、安徽正在根据对接验收验证方案比对和查找问题,即将开展现场验证工作。

  四、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开展等级保护相关工作的省份21个。

  (1)已完成定级、备案和测评的省份6个:北京、上海、福建、湖北、海南、新疆。

  (2)完成了定级,但没有完成测评的省份14个: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陕西、甘肃、宁夏。正在进行定级的省份1个:贵州。

  2.制定了等级保护工作计划的省份5个:天津、河南、重庆、四川、西藏。

  3.尚未开始等级保护定级的省份6个:黑龙江、山东、广西、云南、青海、兵团。

  五、工作要求

  1.按时完成秋季招生和新生注册建籍工作。各省份应在11月30日前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建籍和省内初、高中招生处理,对接省份应参照同一时间要求将相关数据上传至中央系统。仍未完成业务处理的省份,须加快工作进度。个别新生注册建籍工作进展过于缓慢的省份,请尽快查明原因加以解决。业务处理完成后,各省请如实填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2015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附件5),经学籍工作主管厅长签字,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于2015年12月10日前以传真形式报送教育部。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初高中招生注册秩序,学校招收学生应取得家长同意,不得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招收学生,不得在学生尚未报到时就为其注册学籍。

  2.按时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结合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在办业务监控表,继续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请各省督促抓紧完成各项业务,需要教育部协调或技术协助的,请沟通协商。按照既定安排,各省要在2015年11月30日前,在省级系统内关闭毕业后跨省就学发起功能,功能关闭之前发起的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可继续办理。

  3.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5年10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做好学籍注册工作,并继续按要求在每月月末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名单。安徽、山东上报查重通过率低于30%,需加强数据上报前的检查确认。查重未通过的学生已在其他学校建立学籍,应及时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

  4.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各地要继续加快处理存量问题学籍,及时反馈需要教育部解决的问题。山东的问题学籍存量超过26万个,占全国总数的25%,要特别加大工作力度。

  5.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后续工作。各地要继续督促学校对照家长签字提交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在学籍系统中修改变化的信息,并及时对变更的关键数据进行核办。教育部将组织对修改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通报。

  6.加快推进系统对接验收现场验证。各对接省份要积极配合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做好前期准备和现场验证工作。已完成现场验证的省份,要对照问题清单抓紧整改。

  7.做好系统安全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仅制定了等级保护定级工作计划的天津、河南、重庆、四川、西藏和尚未开展工作的黑龙江、山东、广西、云南、青海、兵团,须进一步明确工作时间表,加快定级、备案、测评和整改工作。

  附件:1.小学新生注册建籍和省内初、高中招生处理情况统计表

     2.跨省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3.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4.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统计表

     5.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

     6.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2015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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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