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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县(市、区)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7-12-08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7年10月28日)

  10月23至2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报的14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6个小组对14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36所(个),其中小学68所,初中2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8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8所,教学点17个,特教学校1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56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4208 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14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48项指标,其中9项核心指标。督导检查组对14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差异系数在0.250至0.639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108至0.505之间(详见表2)。

  表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37项指标,总分800分,其中17项核心指标赋分为370分,上报时换算为100分。核查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94.5至99.8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4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出申报的14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强化统筹,合理规划,扎实推进。继前4年42个县通过国家认定后,今年又有14个县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一)明确责任,不断强化政府行为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新疆第九次党代会将“教育惠民”确定为重大惠民工程之一,把教育工作摆在事关全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位置高位推动。14个县都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不断加大力度,扎实推进。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程序上强化多重环节,逐县进行过程性督导、预检、省级评估、复查,并开展动态监测;方法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约谈、问责、整改力度。近三年来,共印发各类督导检查反馈意见88份,印发情况通报4期,提出存在的问题1000余条,追回各类教育欠拨经费6.68亿元。14个县及所在地(州、市)也不断强化督导,树立督导权威,发挥督促作用。

  (二)统筹规划,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新疆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统筹实施多项工程,努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14个县不断加大“全面改薄”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力度,2014年以来,累计投入91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2200所,新增校舍面积148.3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3300多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7亿元,新购置计算机5万台,新增图书250万册。温泉县为所有中小学校配齐各类功能室;托克逊县为3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入班均20兆光纤,建成录播教室12间、电子图书室15间、智慧课堂8间;哈巴河县新建14块标准化人造草坪运动场;阿克陶县将边远农牧区的中小学搬迁至县城开展寄宿制教育。14个县农村中小学面貌都得到了极大改善,办学品质得到极大提升,城乡间差异水平显著缩小,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攀升。

  (三)完善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通用语言教学在新疆的深入推进,新疆不断创新机制,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教师特别是国语教师的补充力度,一方面是盘活存量,强化国语教学能力培训、转岗分流,深挖自身内部潜力,使原有教师资源能更好地胜任新的岗位要求。青河县共选派225名教师赴内地学习培训,提升教学水平。另一方面是用好增量。近年来,面向全国招录了一大批优秀教师,有效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阿克陶县累计补充招聘教师2552人,并逐批分配到乡村学校。吐鲁番市高昌区利用地方性事业编制,仅2017年就招聘521名教师。14个县的农村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得到不同程度的优化。新疆重视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在 津补贴、职称评定、周转房等方面向农牧区倾斜。巴里坤县2012年以来建成农村教师周转房288套,每年安排200万元,分3个类别对农牧区900余名教师给予伙食和乘车补助。民丰县、策勒县等落实自治区资金和政策要求,按照离县城远近程度不同,为各乡镇教师每月发放100元至500元不等的交通补贴。阿克陶县2009年以来,为边远农牧区乡村学校教师建设周转房626套。

  (四)多措并举,努力保障教育公平

  一是促进兵地融合发展。新疆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动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地方与兵团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让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焉耆县实施联盟捆绑发展工程,建立了兵地学校和援疆学校互联机制。二是保证就近入学、均衡编班。巴里坤县、伊宁市扎实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坚持“政策制度、信息流程、监管结果”三公开,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三是完善资助体系。仅2016年,新疆教育资助资金投入就达47.52亿元,受惠学生361.21万人。和布克赛尔县扩大学生资助范围,县财政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及寄宿生生活补助。尉犁县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乘车交通费全免,并根据距离远近给予补助。

  (五)推进国语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是实施国语教学。认真落实中央要求,部署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工作,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有序衔接。目前,新疆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已同步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到2020年中小学所有年级国语教学将实现全覆盖。二是强化质量提升。策勒县不断健全教研工作机制,单列教研经费预算,建立了11个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广泛开展课题研究、网络研修。哈巴河县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诊断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困难和问题。托克逊县在全县各学校教学工作中推行“五四三二一”(五书、四姿、三声、两操、一活动)快乐教育法,努力创办“孩子最喜欢的学校”,结合新课改打造了“学中玩、玩中学”快乐高效课堂。三是打造学校特色文化。14个县广泛开展中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焉耆县各中小学组织学生社团300多个,其中精品社团45个,青河县的“阿肯弹唱”、阿克陶县的“都塔尔弹唱” “麦西来甫表演”、和布克塞尔县的“少年马头琴队”、哈巴河县的“黑走马”、 石河子市的中华书法、伊宁市的校园足球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色办学成效显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根据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14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大校额和大班额现象依然存在

  在少数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区(县城),仍然存在校额、班额偏大现象。青河县、阿克陶县均有1所学校规模偏大,人数超过3000人。伊宁市、吐鲁番市高昌区、策勒县小学超过45人的班数较多;吐鲁番市高昌区小学超过55人班数较多。伊宁市、石河子市初中超过50人的班数较多。

  (二)学校标准化建设尚存在不足

  部分县占地面积、体育运动场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仍有缺口,伊宁市、吐鲁番市高昌区、阿克陶县、托克逊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策勒县问题相对严重。吐鲁番市高昌区、伊宁市学校功能室不足。策勒县、尉犁县、焉耆回族自治县个别学校计算机配备不能满足最大班级每人一机的要求。阿克陶县有个别学校未建设校园网、网络带宽不足。民丰县个别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不平整,操场环形跑道不规范。伊宁市、吐鲁番市高昌区在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等单项指标差异系数较大。

  (三)教师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

  大部分县普遍存在缺少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及汉语等学科教师的问题。其中伊宁市、阿克陶县、策勒县、吐鲁番市高昌区、哈巴河县、青河县、温泉县、民丰县等缺口较多。温泉县教师年龄结构老化。45岁以上教师占比为44%。尉犁县、巴里坤县、民丰县、教师培训覆盖率偏低,青河县年人均培训时长不足。哈巴河县、吐鲁番市高昌区、民丰县教师培训经费占全校公用经费比例低于5%。伊宁市、巴里坤县、哈巴河县等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够健全,交流比例偏低。

  (四)教育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策勒县、民丰县、尉犁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哈巴河县、青河县部分学校功能室、教学仪器和图书使用率偏低、未实行图书电子管理、部分教师不能很好地应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哈巴河县未将教学点纳入县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近三年,未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石河子市部分学校教学楼比较陈旧、老化,校园环境较差。

  四、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常抓不懈。新疆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认真研究相应对策,切实部署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加大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

  一是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要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和自治区政府规划目标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履行各自职责,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推进责任制。二是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在资金来源上,要继续加大财政对教育的保障力度,同时要充分利用好援疆资金和各类社会资金。在资金安排上,要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建设,重点向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督导体制机制。要不断提高督导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动态监测,完善督导规程。要坚持以评促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问责,督促薄弱环节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各县要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在做好布局规划调整的基础上,统筹实施全面改薄、标准化学校建设等工程。要继续坚持“抬底部、补短板”的原则,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将项目安排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要重视做好人口变化预测,结合城市规划建设,以落实城市教育共建配套项目为主,做好学校扩容,逐步解决面积小、班额校额大等问题。要优化农牧区学校布局,办好农牧区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必要的教学点,整体提高农牧区学校配置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要重点解决双语教师紧缺问题。要根据双语教育需求,继续实施双语特岗教师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援疆省市和新疆师生支教计划、银龄支教计划等,千方百计,集中力量,按需补充,争取“十三五”期间基本解决双语教师短缺问题。要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特岗计划”,对于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做精准补充,逐步改善乡村教师学历结构、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要不断完善农牧区教师差别化待遇,在津补贴、住房、职称评定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努力保障“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要完善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体系,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重点加强县级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基地和团队建设,提高自我培训能力,培养一批本土的教育教学骨干力量,特别是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忠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