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3日)
10月18至23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报的14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相关要求进行的。督导检查组按照《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14个县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中有1个县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依据规定,这个县未能通过本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督导检查组分5个小组对13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108所,其中小学52所,初中9所,一贯制学校19所,完全中学1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教学点12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52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2687份,回收有效问卷2682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13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合自治区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13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差异系数在0.329-0.618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114-0.449之间(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四个方面45项指标,总分1000分,其中17项核心指标赋分为370分,上报时换算为100分。核查结果:13个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在94.48至98.31分之间,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详见表3)。
表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13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3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13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始终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增加投入、克服困难、改善条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效明显。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导
13县均成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问责、考核机制。呼图壁县县委、政府领导先后20多次深入学校进行调研、现场办公,切实解决学校办学条件等困难。疏附县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带队,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推进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100余次督查。奎屯市2010年以来新建4所学校,预留5处教育用地,确保走读半径在3公里内。哈密市在城市发展建设中,预留教育用地近500亩,计划近两年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学校。和静县把义教均衡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乌鲁木齐县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最大的民生实事”的理念,2011年至今,共有53个市、县教育民生工程得到有效解决。达坂城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门联系会议,在学校用地、建设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二)加大建设力度,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加大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奎屯市近三年累计投入15亿元,其中市自筹近13亿元,占87%,平均每所学校投入8300万元,所有学校建成了塑胶运动场,72%的学校建有风雨操场。和静县近三年累计投入5亿元,其中县自筹资金4.27亿元,占85%,新增建筑面积13.62万平方米,小学生均校舍达到11.8平方米,初中达到14.5平方米。疏附县2015年筹措各类资金2.53亿元,扩建学校46所,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实现新开工的项目当年建设、当年完工、当年投入使用的目标。尼勒克县近三年完成总投资近6亿元,其中县自筹资金3.5亿元,占58.3%,新建校舍17.7万平方米,达到校校都有教育基本建设项目。阿合奇县积极实施农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解决所有学校的用水及供暖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农牧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木垒县2015年投入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用于农牧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程。
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13个县均加快教学仪器设备、多媒体设备、图书等配备,建立各具特色的教育资源中心,基本实现教学资源“班班通”。博乐市2012年以来,配置理化生综合数字化实验室、计算机室等共60余间,购置图书32.8万册。奎屯市建立了教育资源库、备课系统、网络教研平台、作业监测平台,实现了信息化、一体化的现代化管理体系。
三是构筑安全“防火墙”。 13个县均坚持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从人防、物防、技防诸方面筑牢安全工作的“防火墙”。达坂城区2014年加强学校盲点监控、围墙加高、硬隔离加固、安保人员培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呼图壁县建立安全乘车机制,形成了“网上巡逻、路面监控、指挥调控、执法监督”四位一体的学生用车管理机制。哈密市在学校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摄像头1607个,为学校购置各类安保设备,成立了教师联防队、家长护校队。尼勒克县为每所学校配备4名保安,配备40余名法制副校长,投入1399.4万元实现了校园重点部位监控网络全覆盖。
(三)注重德才兼备,提高师资水平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3个县将党史、国史、新疆史作为教师必学内容,实施“新疆特色的‘四好’教师”工程。阿合奇县开展了“做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表率”活动,实现“全员管理、全面管理、全程管理”的师德师风模式。阿拉山口市明确教师忌事、忌语,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标准。
二是加大补充交流。13个县自2012年以来共招聘教师3000多名,缓解了师资短缺问题。哈密市通过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招录、财政自聘等多渠道补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260名。伊吾县将学校人事决策权下放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合理调剂学校间的编制余缺,实现了动态管理。木垒县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捆绑发展,全县17所中小学结为6个联盟,2014年选派9名校长,11名学校中层干部,120名专任教师在县域内轮岗交流。
三是强化培训培养。13个县全面开展四级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双语教学能力和教育技术运用能力。乌鲁木齐县与新疆师范大学签订协议,实施了中小学校长、书记以及45岁以下专业教师5年一轮全员培训提高工程。哈密市借助援疆平台,分别组织选拔了校级领导、骨干教师赴河南、南京培训学习。
四是注重保障激励。13个县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教师专项补贴和住房保障制度,教师社会地位不断提升。博乐市全面落实教师基层补贴,新建教师周转房588套,覆盖所有乡镇。达坂城区为在职教职工发放了学历补助,建立“双百”奖励机制,为老师实施了营养餐计划。和静县对教职工实施购买住房补贴、午餐补贴、免费体检等政策。疏附县在农村新建教师周转宿舍1000套,在县城新建100套公租房,提高了教师住宿条件。伊吾县积极落实交通补贴、生活补贴、班主任津贴、宿管教师补助,名师、骨干教师补助等。木垒县新建教师周转房263套,县财政每年投入66万元,用于教师的表彰奖励和补贴工资差额,增强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实施名师工程。乌鲁木齐县建立6个名师工作室,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呼图壁县建设12个名师工作室,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奎屯市每年投入100余万元用于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等队伍建设。
(四)关爱每个孩子,共享教育公平
一是保障随迁子女就学。达坂城区对716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就读,并与户籍内学生享受“两免一补”、学生奶等优惠政策。博乐市对4399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全接纳,全部安排其公办学校就读。和静县建立“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七彩小屋”,给予他们更多温暖。奎屯市5033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在市属公办中小学就读。
二是构建特殊群体平等入学体系。实施关爱工程,关注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哈密市将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高到8000元/生•年。阿合奇县注重残疾学生享受教育的机会,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
三是关爱留守儿童。达坂城区构建了留守儿童关爱网络,开展了“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送温暖活动”等爱心活动。博乐市开展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建立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室、开设了亲情电话。阿合奇县每年为各学校寄宿学生购买日常用品,并定期更换。伊吾县在落实国家及自治区资助的基础上,县级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每生每年补助500元,对寄宿制学生每年发放300元交通费补助,对寄宿生午餐每天补助5元,实现了包吃、包住、包交通的“三包”政策。
四是资助贫困学生。木垒县坚持政府和社会救助相结合,2014年累计资助55多万元。阿拉山口市积极开展科级以上干部“1+1”结对助学、“爱心100”等助学活动。
(五)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疏附县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托克扎克镇中心小学为契机,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感恩教育和“去极端化”活动。呼图壁县坚持开展“我的中国梦”、“五好小公民”、“讲法治、防渗透、促团结”等主题教育活动。木垒县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网络。伊吾县利用德育长廊、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等加强德育工作。阿合奇县以“课前三分钟”活动为载体,将“去极端化”教育、法制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内容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阿拉山口市小学抓习惯、重引导,初中抓养成、重体验,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德育体系的形成。尼勒克县以民族团结“十二同”和“六互”为抓手,开展民族团结“细胞工程”、结对子活动。
二是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和静县以蒙古族东归历史为题材,编纂校本教材,并将萨吾尔登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学校第二课堂。奎屯市设立特色教育奖励基金,鼓励学校发展特色教育。尼勒克县编排了具有民族特色的舞蹈,形成了“班班有特色,人人受教育”的良好氛围。阿拉山口市通过学校建设文化墙、走廊文化、班级文化、环境文化等,体现了自然与人文的统一。乌鲁木齐县充分挖掘学校优势项目,打造学校高品位特色文化。伊吾县开展以胡杨精神等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
三是稳妥推进双语教育。阿合奇县积极落实双语教育政策文件和发展规划,注重从师资、生源的实际出发,逐级推进双语教学。乌鲁木齐县努力开发建设双语资源,加强双语质量监测,将双语教育质量作为重点考核指标纳入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尼勒克县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教师、学生的情况,采取了不同的双语教育教学模式。呼图壁县开展 “双语示范校”“双语口语大赛”等活动,促进了双语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疏附县义务教育学校双语教育普及率由2011年的54%提高到2015年的78%,2015年从内地师范院校招聘63名毕业生,全部充实到农村小学担任一年级双语教学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根据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部分县(市、区)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
博乐市、疏附县、哈密市部分学校部分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教学辅助用房面积、生均运动场地面积不足。呼图壁县、木垒县部分学校运动场地建设不规范。乌鲁木齐县有部分学校功能室不足。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部分学校课桌椅破旧。达坂城区、木垒县部分学校生均图书册数不足,可读性及实际借阅率较低。疏附县有部分学校没有建设校园网,教师用计算机缺口较大。哈密市、呼图壁县、尼勒克县、奎屯市、和静县城区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哈密市问题相对突出。
(二)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
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现象较为普遍,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专业教师一些县缺口较大,和静县、哈密市、疏附县、博乐市、尼勒克县、阿合奇县问题相对突出。另外,一些县双语教师配备不足,尼勒克县、和静县、博乐市、呼图壁县、木垒县缺口较大。奎屯市、博乐市只有少数学校具备心理健康教育资格专业师资。奎屯市教师编制使用不规范,有一定数量空编。乌鲁木齐县整体超编的同时,仍因缺少专任教师聘用了一些代课教师。和静县、伊吾县等部分教师的双语教学水平不高。阿拉山口市等教师交流制度不健全。
(三)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尼勒克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功能室管理等方面不规范,学校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图书信息化管理平台尚未建立。乌鲁木齐县、阿合奇县双语教学质量还存在一定的城乡差距。哈密市、伊吾县专用教室特色不够明显,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率不高,图书借阅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意见与建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相应对策,切实部署整改。
(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严格按照“三个增长”及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要求,依法依规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形成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经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补拨资金落实到位并合理安排。
(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各县要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逐校排查标准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人口变化预测,结合城市规划建设,以落实城市教育共建配套项目为主,努力做好中心城区学校扩容,逐步解决面积小、班额大等突出问题。要继续落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制度建设来抑制人为因素带来的大班额现象。对于农牧区薄弱学校发展,要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三)提升教师整体水平
各县政府和教育行政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继续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解决好教师结构性缺编的问题,有效补充合格的教师,把好教师入口关。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逐步解决教师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努力缩小城乡间的差异。要加大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力度,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努力实现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和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配置均衡化。
(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继续深化课改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制度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要继续完善中小学发展性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综合质量评价办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加强双语教育规范化、常规化管理,强化双语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以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双语教育质量。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