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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以及部直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违规和职务犯罪问题的举报。

2.对教育部政务服务质量和业务工作方面的投诉举报。

二、填写注意事项

1.为便于问题核查,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举报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

2.请对举报的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3.如填写的“被举报事项”内容不完整,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或理由不充分,有可能无法受理。

三、填写样例

建议参照以下样式,规范编写举报材料。

举报材料参考样式

1.被举报者信息。应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信息。做到“一事一议”,一封举报材料只反映一位被举报人问题。

2.主要问题。分段书写每个涉嫌违纪违法违规的事实:内容应尽量涵盖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违纪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物品)、主要证据、知情人等信息。

3.附件。请打包上传相关文档、图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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