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 中国福利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关于颁发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的决定 | ||||
信息索引: | 360A06-05-2018-0022-1 | 生成日期: | 2018-07-04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中国福利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
发文字号: | 教基〔2018〕8号 | 信息类别: | 基础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中国福利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发布《关于颁发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的决定》。 |
教基〔2018〕8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宋庆龄的崇高精神,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36号),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宋庆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教育部、中国福利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决定向李瀚文等1532名学生颁发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一处等5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优秀组织奖。
希望获得宋庆龄奖学金的同学珍惜荣誉、以身作则,戒骄戒躁、勇于进取,不断取得新进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获奖者的生动事迹,发挥好中小学生身边榜样的作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宋庆龄奖学金不作为任何招生入学依据。
附件:1.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名单
教育部 中国福利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