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语委,教育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国家语委各委员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督导专家库推荐工作要求》,经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推荐,决定聘请姚喜双等同志担任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督导专家委员会委员,聘请三年;决定聘请丁峰等同志担任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督导专家,聘期三年。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余迪毅 电话:010-66097771
附件:1.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督导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语委办公室(代章)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