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用司函〔201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6号)总体部署,经项目评审并商教师司,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国培计划”——中小学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办单位
中小学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经教师司委托“国培计划”项目办对院校(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江苏师范大学承担本次培训任务。
二、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一)培训对象:各省(区、市)中小学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
(二)遴选条件:参训教师须具有一定的诵读基础,原则上以语文学科、德育学科或班主任教师为主,年龄不超过50岁。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7日。17日报到,27日下午离会。
(二)培训地点:徐州国源宾馆。
四、培训名额及相关事项
(一)培训名额:共150名,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3名,其余省(区、市)各5名。
(二)请各省(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并填写《学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于9月19日(星期一)前将纸质版传真至江苏师范大学,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dsdgp@163.com,抄送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宣传推广与教育处电子邮箱:xuanjiaochu@moe.edu.cn。
(三)请各省(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将江苏师范大学的《开班通知》(附件2)先行发至各参训学员,以便其做好培训前各项准备工作。培训班不再对学员另发开班通知。
(四)联系方式
1.江苏师范大学
联 系 人:肖炜
电 话:0516-83403042 13685186219
传 真:0516-83403067
2.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联 系 人:耿宏莉 顾佳成
电 话:010-66097122 66097040
附件:
1.学员信息统计表
2.开班通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