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落实教会、勤练、常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现就举办2021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系列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各省份教育部门分时段、分学段完成小学、初中、高中13个组别校园足球省级最佳阵容遴选工作。各省份教育部门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举办夏令营方案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校足办)。
(二)全国校足办拟于2021年7月底,择地举办2021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分营与总营。(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选拔工作
(一)人数要求
小学组分为混合组(最佳阵容10人,含4名女子运动员)、男子甲组(最佳阵容16人)、男子乙组(最佳阵容16人)、女子甲组(最佳阵容16人)、女子乙组(最佳阵容16人);初中组分为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每个组别最佳阵容各22人;高中组分为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每个组别最佳阵容各22人。
(二)选拔办法
最佳阵容按照场上位置和比例进行选拔,实施百分制量化作为选拔依据。分营阶段非守门员,小学组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占50%,竞赛表现成绩占50%;初中组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占40%,竞赛表现成绩占60%;高中组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占30%,竞赛表现成绩占70%。守门员,小学、初中组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占50%,竞赛表现成绩占50%;高中组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占40%,竞赛表现成绩占60%。总营阶段,非守门员队员测试成绩不带入,竞赛表现成绩占100%;守门员技术测试成绩带入总营和竞赛表现成绩各占50%。
(三)评定依据
技能综合测试办法、竞赛表现评价维度及参考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最终以入营前补充通知公布为准。
(四)赛制安排
小学混合组进行5人制比赛(每节比赛需有2名女子运动员在场上);小学其他组别进行8人制比赛;初中和高中组进行11人制比赛。
(五)奖励办法
竞赛成绩列入成绩册,并与分营、总营最佳阵容、优秀教练员名单一同公示。次年,各组别前八名队伍属地可多选派一支代表队参营。
三、运动员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凡具有学籍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经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二)年龄限制
小学混合组: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间出生;
小学甲组: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间出生;
小学乙组: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间出生;
初中甲组:2005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间出生;
初中乙组: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间出生;
高中甲组:2002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间出生;
高中乙组: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间出生。
四、等级申报
(一)省级夏令营小学组最佳阵容将获得申报国家三级运动员资格。省级夏令营初中组、高中组最佳阵容将获得申报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
(二)有关省级夏令营等级申报名单须在当地公示,并公布最终名单。并于2021年6月21日前将省级最佳阵容名单(见附件3,注:此表为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依据,请认真核对表内基础信息);遴选过程性文件、技术测试分析报告,加盖公章后发送全国校足办邮箱。入选省内最佳阵容且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学生应参加全国夏令营分营和总营活动,否则取消相应运动员等级证书认定资格。全国校足办汇总公示、公布后会同中国足协进行等级认定申报工作。
(三)未举办2021年省级校园足球夏令营或相应组别省级最佳阵容遴选的省份教育部门,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全国校园足球最佳阵容遴选及相应运动员等级证书申报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严明赛风赛纪。各地要严格严肃科学做好校园足球最佳阵容遴选工作,进一步规范夏令营竞赛组织工作,参考全国选拔办法结合各省份情况,建立客观细化的选拔标准,按场上位置均衡选拔队员,保证每位队员有足够的比赛时间。制定完善的违纪处分办法,坚决杜绝篡改年龄、冒名顶替参赛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违规或变相收费,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简化赛事流程。赛事活动形式一切从简,取消开闭幕式,不设现场观众,建议采取网络直播,留存选拔视频资料。取消随队教练员培训、营区文娱活动等与比赛无关的活动。因地制宜简化赛制和比赛程序,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适当减少比赛时间和场次,减少辅助裁判、志愿者、工作人员数量。
(三)加强疫情防控。坚持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把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体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审慎稳妥组织赛事活动,强化赛场、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管理,严防各类次生问题发生。夏令营活动方案应报属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同意后有序举办。
(四)加强督查指导。全国校足办将组织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委员赴各省份调研督导夏令营赛事。
联系人:赵亚男 电话:010-66097180
电子邮箱:xiaozuban@moe.edu.cn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代章)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