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司函〔2017〕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教社科司函〔2014〕147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教育部门根据名额分配于5月26日前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报教育部社科司。
2.教育部社科司将根据教师选择意向和就近原则,统筹确定访问人员以及推荐高校,优先向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倾斜,与接收学校共同研究确定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及推荐学校,原则上申报人员应服从教育部社科司统一安排。6月初在教育部社科司网站公布。
3.6月,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向各接收学校提交申请。具体申请要求直接与接收学校联系。
4.8月,各接收学校确定录取名单,下发录取通知,确保教师9月初入学,并报教育部社科司备案。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范丹卉,李扬
联系电话:010-66097537
电子邮箱:202b203@163.com
附件:
1.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