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思政司函〔20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有关高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进一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建设,切实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准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不断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根据工作安排,我司将聚焦部分专题举办系列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5月-10月(基本安排表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具有3年以上
工作经验的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骨干。
2.除专项工作培训外,培训学员以高校专职辅导员为主,近3年已参加过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培训的学员,2022年不再参训。
3.专项工作培训对象根据安排届时另作具体说明。
三、培训要求
1.承担2022年度示范培训任务的中心,应按照基本安排表的主题、时间等要求,做好各项培训筹备工作,并于培训班开班前将具体方案报思政司,审核同意后由承担培训任务的中心发布报名通知,思政司不再单独发布。
2.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要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不同工作领域、工作环节、工作阶段的实际需求,加强队伍培训核心课程体系建设。每期示范培训班须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授课教师原则上从思政司建立的师资库中邀请,如根据培训需要确需邀请不在师资库的授课教师的,须报思政司审批。
3.举办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和方式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形势进行科学研判。培训班必须严格执行本地本校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在人员管理、场地安排等方面做实做细相关工作。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者,不得参加线下培训。
4.各示范培训班要认真做好培训总结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在培训班结束一周内按规定做好财务报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广乐 王磊
电话:010-66092064
传真:010-66097110
邮箱:szc@moe.edu.cn
附件:1.2022年度全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基本安排表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