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司函〔2026〕14号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推进边境国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筑牢教育强国根基,特实施2026年国门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强化对国门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激励,促进专业成长发展,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国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推动边境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和推荐条件
(一)实施范围
面向边境省份国门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城镇学校正职校(园)长除外。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师德师风高尚,自觉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热爱教育事业,在国门学校任教5年以上(含5年)且目前仍在国门学校任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立德树人成效突出。
4.年龄在45岁以下(按出生日期在1981年1月1日之后计算)。
5.在边境地区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守边固边、兴边富民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
共30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推荐流程
(一)人选推荐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公示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
(二)审核确认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公布入选教师名单。
五、培养支持
(一)经费支持
给予每名入选教师1万元(税后)经费支持,直接发放至入选教师个人账户。
(二)培养培训
1.组织培养。各地支持入选教师参加“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线上工作室,将入选教师纳入县中头雁教师工作室、农村教师示范引领特设岗位、当地骨干教师工作室等项目开展能力培养。
2.集中研修。组织入选教师开展1次集中研修,有针对性地设置爱国主义教育、教育教学前沿讲座、名师示范课、教材培训精品课、边境教育经验交流等内容,提高培训质效。
3.个性化培训。汇聚社会公益力量,对实绩突出、发展潜力显著的部分优秀教师代表,提供定制化培养资源与经费资助。
(三)结对帮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所属师范院校与入选教师所在国门学校精准结对,通过定期驻校指导、示范课展示、集体备课研讨、远程协同教研等多种方式,系统提升入选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助力其成长为扎根边境、业务精湛的骨干力量。
(四)国际交流
支持国门学校与周边国家学校建立教师交流机制,组织教师交流活动,鼓励当地有关高校积极参与,厚植家国情怀,讲好中国教育故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推荐程序,确保推荐工作规范有序。要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国际交流等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培养举措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国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质量。
(二)严格审核把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质量关,认真审核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推荐全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规范报送材料。请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1.推荐材料。填写《国门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人员推荐表》(附件2)《国门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盖章。推荐理由须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1500字,无需另附支撑材料。
2.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次人选推荐工作程序、审核把关、公示情况,以及目前各省份国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以正式公函形式电子版报送。
联系人及方式: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王海成;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卢霄龙010-66092276 。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