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6年6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跨省业务完成情况
跨省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跨省转学(转入)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跨省转学(转出)省内核办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重庆、安徽、浙江、江苏、兵团,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山东、浙江、江苏、上海。部分省份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较多,其中河北、云南、湖南跨省转学(转入)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多于100例,河北、上海跨省转学(转出)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多于1000例,云南、湖南、河南、江西、广东、四川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调档的数量多于100例。
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入)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西藏、兵团,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出)省内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天津、山东、海南、贵州、甘肃、新疆,毕业后跨省就学调档完成率为100%的是:黑龙江、浙江、安徽、山东、海南、青海。各省份毕业后跨省就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均少于100例。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有5个省份的个别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3。各省份在2016年5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65821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39829名,查重未通过的25992名。
二、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全国待处理问题学籍共计735092例,比上期通报数减少12.25%。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507813例,身份证号不存在56559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170720例,以上三项相对上期通报数分别减少13.91%、8.94%和8.07%。
三、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全部完成的省份10个:北京、河北、上海、福建、湖北、海南、重庆、四川、宁夏、新疆。
2.正在进行测评的省份8个: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贵州。
3.已定级、备案,尚未开始测评的省份9个:天津、吉林、黑龙江、广东、云南、陕西、西藏、甘肃、兵团。
4.已定级,正在备案的省份1个:山东。
5.已定级,尚未备案的省份3个:山西、河南、广西。
6.尚未定级的省份1个:青海。
四、自建系统对接情况
各对接省份正在根据自建系统应用情况和教育部反馈的问题线索,分析处理系统对接问题。
五、省级数据中心和网络等系统运行环境问题
1.内蒙古省级学籍系统因堡垒机故障,出现远程VPN无法连接问题,目前正抓紧排除故障。
2.兵团省级学籍系统曾出现远程VPN无法连接问题,目前问题已得到解决。
六、各地群众反映问题受理情况
2016年5月11日至6月10日,受理各地群众反映问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教育部受理问题总数为1302个,其中,涉及跨省转学、毕业后跨省就学、学籍查询和问题学籍四种类型的问题较多,数目分别为602、223、269和130个。
七、工作要求
1.做好毕业升级工作。各省份要按照工作要求,于7月10日前报送应急预案,并加快办理毕业年级在办业务,确保于7月15日零时前所有已发起的毕业年级在办业务办理完成。
2.抓紧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继续抓紧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需要教育部协调或加急处理的,要及时沟通协商。河北、上海跨省转学(转出)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较多,请抓紧办理。
3.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6年5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做好学籍注册工作,并继续按要求在每月月末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名单。对查重发现已在其他学校建立学籍的学生,上报名单的省份要督促学生实际在读学校通过转学方式调取已有学籍,并告知家长。
4.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各地要继续推动问题学籍处理,做好佐证材料的审核把关,需要教育部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涉及正式学籍号问题学籍的处理,可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若干问题处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广东、浙江身份证重复问题学籍总量超过6万个,需特别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减少问题学籍存量。
5.推进自建系统对接工作。请各对接省份根据教育部反馈的问题线索,结合毕业升级工作要求,继续做好系统对接工作,并加强与教育部沟通,及时解决好出现的问题。
6.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后续工作。各地要继续督促学校对照家长签字提交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在学籍系统中修改变化的信息,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变更的关键数据进行核办。
7.加强省级系统运维保障工作。各省要按照毕业升级升学工作要求,落实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及时排查解决当前省级学籍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存在的运维问题,需要教育部协助解决的请及时沟通。
8.加快开展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尚未定级的青海,以及尚未备案的山西、河南、广西,要提高认识,了解工作流程,增强紧迫感,加快推进此项工作。
9.贯彻落实处理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各省份要按照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分级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并根据教育部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统计情况,进一步做好涉及本地的学籍管理问题投诉受理工作。
附件: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