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业务主管各社会团体及其挂靠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的函》(民函〔2023〕1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通知如下。
一、各社会团体要充分认识年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文件,对照有关要求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2021年度检查要求改进(整改)的社会团体,需形成书面改进(整改)报告,经挂靠单位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提交。
三、各挂靠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做好对所挂靠的社会团体日常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对社会团体年检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齐全、内容真实,并根据党组织建设、内部管理、遵章守纪及活动开展等情况对其年报材料出具书面意见。
四、年检纸质版材料通过EMS邮寄至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建议正反面打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为PDF格式)存入以“社团全称+2022年检材料”命名的文件夹,在寄送纸质版材料的同时发送至邮箱stb@moe.edu.cn。
五、报送材料清单
1.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两份);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3.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如实填写举办公益慈善活动情况,并按要求报送经审计的上年度专项信息报告(一式两份);首次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应当报送经审计的前两个年度的专项信息报告(一式两份);
4.《教育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信息情况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5.《教育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见附件3);
6.《全国性教育类社会团体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见附件4),首页需填写挂靠单位联系人信息;
7.2021年度检查中,民政部要求整改或提出改进建议的社会团体,需提交书面报告(一式两份)及挂靠单位意见;
8.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
教育部机关党委联系人及电话:徐宏伟010-66097708。
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朱津玮 010-66097735、66096460。
附件:1.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的函(民函〔2023〕17号)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