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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办本科高校举办者变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南通理工学院、阳光学院、南宁学院举办者变更,现予以公示。

  一、南通理工学院举办者之一由“江苏省教育发展投资中心”变更为“周伟”。

  二、阳光学院增加“福建世福闽商投资有限公司”为举办者。

  三、南宁学院举办者之一由“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至6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邮  编:100816

  电子邮箱:mbjyglc@moe.edu.cn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6年6月12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