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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力老年教育

2016-11-08 来源:职成司收藏

如何营造最美“夕阳红”

  发展老年教育是人口结构变化的现实要求,是保障老年人学习权的需要,是建设两富浙江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教育面临许多新难题、新挑战。2015年,省委、省政府把《推进浙江终身教育体系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列为重点调研课题。课题组于同年5月开展了全省终身教育与老年教育的专题调研,并就如何应对浙江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推进老年教育和终身教育事业提出政策建议。

  发挥政府主导

  建立省政府终身教育协调委员会。应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老年教育性质、地位的规定,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将老年教育纳入教育行政管理的轨道。构建一个融入政府行政体系的推进老年教育的行政组织架构,促进不同主体之间共同参与、相互协调、良好合作。

  形成以政策和立法为基础的投入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终身教育、老年教育的投入。对于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区县,政府要通过一定的政策途径予以补偿和援助。同时,扩大老年教育服务范围,重点关注“空巢”、高龄、“失独”等困难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随着浙江省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老年群体的生活需求呈现多样化特点。应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和个人等多方力量筹措资金,搭建多元筹资平台。积极应用金融、税收等政策手段,拓展终身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吸引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或捐助到终身教育、老年教育领域,由此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共同投入的格局。

  整合社会资源

  终身教育与老年教育涉及社会诸多方面,应充分发挥普通学校、电大系统、社区学院、老年大学、社会专业机构、社会志愿者组织等各方力量,合力开展相关工作。

  充分发挥学校尤其是高校的基础性作用。教育主管部门应把开展老年教育列入职责之中,尤其是地方高校、师范院校和高职院校应承担一部分老年教育工作,凡有条件的高校均要开展老年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办学校场地、师资、课程教学、科研、图书馆、社团等资源对外开放的力度,建立定期开放、定时服务的固定制度,促进校区与社区的联动,提高公共教育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加快开放大学建设,推进终身教育和老年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承担着为各类人群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的社会职能,亦具有覆盖省、市、县(区)和街镇、社区的办学网络,应发挥终身教育主力军的作用。依托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加快浙江开放大学建设,成立浙江老年开放大学。

  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年教育。既要允许非营利老年教育组织发展,也要允许营利性组织的发展,并逐步推进老年教育的社会化和市场化,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学习需求。鼓励各类社会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开展终身教育工作。鼓励市民为终身教育提供志愿服务。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公共教育服务社会化。建议将社会组织与相关公办教育机构一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内。积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

  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在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下,规定购买服务的目标、购买主体、承接主体以及购买的内容、标准、流程、技术等,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入专业社会机构、企业、团体,承担终身学习资源建设任务。

  建立第三方绩效评价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对社会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建立以中介评估为主导的多元化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鼓励各学术团体、专业协会、民间组织等评估机构积极参与,全面核算社会民营力量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科学评估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的绩效,建立稳定的政府资助渠道和激励方式。

  借力“互联网+教育”

  2013年,由教育厅主办、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承办的“学习广场•浙江终身学习在线”开通运行。既面向学习者提供较为丰富的公共教育学习资源,又面向教育机构提供从学习网站自动建站、培训流程定制和培训项目管理的方便快捷的一体化工具。截至2014年底,已有50多家机构依托“学习广场•浙江终身学习在线”建立了自己的终身学习平台。

  基于“浙江终身学习在线”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深化平台功能建设,加强信息咨询服务、学习支持服务和学习者资源建设支持功能,支持学习者参与资源建设。国内外正在探究的主题资源学习社区为资源建设模式提供了新的视角,用户既是资源和服务的应用者,也是主动的资源和服务提供者。

  建立长效合理的运营机制。制定教育资源交换技术标准,加强资源提供商、专业资源制作商、平台运营方等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探索增值服务作为有益补充”的运营投入机制。

  重视基于大数据的教育决策科学化。充分研究和分析处理平台的大规模数据,更精细化捕捉各个层面的变化数据,以及由数据展现的复杂相关与因果关系,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

  建立终身学习认证体系

  《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建立学分银行,完善公民学习信息储存、学分互认与转换、学习信用管理、学习信息统计等制度,推进不同学习成果互认衔接”。2015年初,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成立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通知》,提出要加快建设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加强学分银行的指导管理。成立浙江省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由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相关部门,高等院校以及行业企业相关社会机构共同组成,对学分银行定位、发展规划和运行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决策和管理。

  开发学分银行信息管理平台。按照通用性原则,与省内目前已有的各类学习平台进行功能对接,使学习者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学习成果能够方便地在学分银行进行存储、积累与转换。为学习者建立终身学习档案,记录全部学习经历及获得的学习成果,帮助学习者对学习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探索创新学习激励措施。政府可对市民的终身学习活动给予一定的物质鼓励,如发放市民终身学习卡,市民可通过学习积分,并凭卡在公共文化场所享受一定的优惠;为学习者提供此类优惠的书店、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可凭借其给予折扣的数量享受一定的免税、减税或退税的优惠政策。(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杨淑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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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忠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