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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3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6-10-18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6年9月9日)

  9月3日至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申报的34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四川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四川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12个小组对四川省的34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30所,其中小学144所,初中71所,一贯制学校51所,完全中学22所,教学点41个,特殊教育学校1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36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16435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四川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34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四川省3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34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168—0.494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091—0.476之间(详见表2)。

  表2 四川省3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四川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了6项指标,共23项指标,总分100分。核查结果:34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91—98.5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四川省34个县(市、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四川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四川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四川省申报的34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四川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全省教育工作中的首要位置,继前三年61个县通过国家认定后,全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今年又有34个县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一)强保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全省综合改革重要内容。各级政府研究制定本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出台系列政策,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的良好格局。二是强化财政保障。依法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完善专项投入机制,“扶弱保底”。截至2016年6月,“全面改薄”资金累计投入126亿元。三是强化督导保障。完善过程督导机制,强化问题导向、以评促建,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保基本,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执行国家、省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统筹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把学校标准化进程目标任务分年度落实到校,全省达标学校比例达到76.5%。汉源县投入9.07亿元,建设校舍项目117个,实现了理科实验仪器设备一类配备全覆盖。二是重点推进薄弱学校改造。以精准扶贫为原则,统筹实施“全面改薄”和“十年行动计划”、“彝区振兴计划”等项目工程,集中发力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三是推进教育信息化。不断提升“三通两平台”硬、软件建设水平,多学科、多手段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省67.4%的义务教育学校配备了多媒体设备,95%的学校接入宽带网络。丹巴县建立1个县级和4所学校智慧教育“云”服务中心,25所学校均实现了网络校校通、班班通。

  (三)抓队伍,整体提升教师素质

  一是创新补充机制。重点实施“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计划,并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已经为119个老少边穷县免费定向输送和补充师资4000名。二是提升培训实效。保障师训经费,丰富培训渠道和方式,完善培训体系,以师风师德和专业能力为核心,实现培训效果提质升位。威远县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名师菜单”,让每位老师自主择师。三是推进轮岗交流。实行“县管校用”,规范交流制度,丰富交流模式,努力提高交流比例,提升交流实效。四是健全激励机制。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培养培训、住房保障、表彰奖励等向农村、边远山区、薄弱学校和一线教师倾斜。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待遇,加大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

  (四)促公平,关爱体系全面覆盖

  一是关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坚持“两为主”、完善“两纳入”,推进公办学校全面向随迁子女开放,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待遇。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54万人。二是关爱留守儿童。完善多部门、全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广泛建设留守儿童之家,深入开展心理辅导、“爱心妈妈”等关爱行动。全省198万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有了切实保障。三是重视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三种入学方式,提高特校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

  (五)重内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一是实施集团化办学。在区域内各学校间组建联盟,城乡结对,互通管理,联合教研,捆绑考核,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与共享。二是强化学校管理。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从校园文化、打造特色等多方面促进学校品质提升。三是开展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以素质教育要求为导向,研究制定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实施考试评价制度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34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办学条件仍存在较多缺口

  34个县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一问题。泸州市龙马潭区、乐山市市中区、武胜县、泸州市江阳区、威远县、南充市高坪区、高县、邻水县、西昌市、德昌县问题相对严重。绝大多数县存在班额超标情况,部分县班额过大。自贡市自流井区、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龙马潭区、威远县、隆昌县、乐山市市中区、南充市高坪区、南部县、高县、武胜县、邻水县、达州市通川区、西昌市、德昌县等问题相对严重,有的县超过50人班数过多,个别县最大班额超过80人。部分县未实现“班班通”、进校网络带宽不足、未建设校园网的学校数量较多。信息化资源条件仍有不足。

  (二)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不足

  达州市通川区、雅安市石棉县教师编制配置不足,不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隆昌县、西昌市、炉霍县、威远县、高县、南部县、北川县、夹江县、宝兴县、广元市利州区等存在音、体、美、信息技术、英语以及其他学科专任教师不足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农村中小学以上相关学科没有专任教师。自贡市自流井区、盐边县、北川县、广元市利州区、宝兴县、小金县、丹巴县、炉霍县等教师交流比例偏低。

  (三)学校管理仍存在漏洞

  盐边县部分受检学校未按要求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验和更新,平武县在边远学校有超过10%的学生经常搭乘非法运营的、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乐山市五通桥区部分学校校园内有居民楼,居民与师生共用学校大门,夹江县个别学校操场水泥地面不平整,天全县、芦山县有的城区学校放学时段道路拥堵,校园周边环境差,等等,均存在安全隐患。各县普遍存在部分学校设施设备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较低的问题,不能很好地服务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部分学校校园环境陈旧,校园文化建设特色不鲜明。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县、丹巴县、九龙县、炉霍县等均存在个别学校个别学校已规划项目的建设进度缓慢。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四川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切实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及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要求,相关县对追补的欠拨资金要确保合理安排并全部用于义务教育,保障学校硬件条件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内涵发展的投入力度。省级财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对各级政府教育投入的检查和监督机制,把教育经费投入作为对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抓好薄弱环节的提升  

  要结合各地实际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在科学论证、满足就近入学需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学校布局调整。要坚持“抬高底部”的原则,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和薄弱环节整改,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快改善相对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均衡配置教学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填平补齐薄弱环节,进一步缩小校际差距,提高义务教育均衡程度。

  (三)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川省要统筹规划,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的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各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均衡配置教师资源。要重视研究并切实解决少数地方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的问题,加大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的培养和补充力度,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结构。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创新交流方式,强化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生活待遇、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吸引教师、校长尤其是骨干教师、校长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继续围绕课程改革和联盟办学体制改革,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培养农村学校名优校长和骨干教师,构建合理教师梯队,整体提升校长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和督导工作,持续提升均衡发展水平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动态性、艰巨性,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机制不断,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巩固成果,提高水平。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机构建设,强化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职能,更好地发挥支持政府决策、严格监督监管的作用。要建立健全监测和复查制度,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要进一步加大省级统筹,不断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完善已有政策,保持工作推进的相关机制和态势,推动区域城乡、校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配置。同时,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解决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实现义务教育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四川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