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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说明

2016-06-12 来源:政法司收藏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寄送说明: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行政复议办公室)

  邮编:100816

  寄送方式:EMS或平邮

  备注:

  1.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材料”。

  2.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时,请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正本一份,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如:被申请人为X人,应当提供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正本一份,副本X份)。

  3.行政复议文书一般以挂号信邮寄方式送达,请提供明确的邮政回邮地址及邮编。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docx

(责任编辑:于淼(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