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B21-99-2008-0087-1 | 生成日期: | 2008-02-19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考试厅〔2008〕2号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内容概述: | 2008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考试相关事宜 |
教考试厅〔2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事厅(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8年选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6月14日,开考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2月13日,开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TΠPЯ),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4月14日至19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10月13日至18日,考点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报名。考生可以函报,但必须提前与考点联系。
(二)报名办法: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考试地点
英语(PETS—5)考点:
北京语言大学(电话:010—82303550)
北京外国语大学(电话:010—88817840)
天津外国语学院(电话:022—23245567)
河北师范大学(电话:0311—6045342)
山西大学(电话:0351—7011732)
内蒙古工业大学(电话:0471—6575727)
辽宁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024—86909660)
大连外国语学院(电话:0411—82803121—6367/6368)
吉林大学(电话:0431—88499358)
黑龙江大学(电话:0451—86608579)
上海外国语大学(电话:021—65422002)
南京大学(电话:025—83593330)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571—88008096)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址:合肥) (电话:0551—3601917)
福州大学(电话:0591—7893124)
厦门大学(电话:0592—2185305)
江西师范大学(电话:0971—8506254)
山东师范大学(电话:053l—86180084)
中国海洋大学(地址:青岛) (电话:0532—5901710)
郑州大学(电话:037l—63887548)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地址:洛阳) (电话:0379—64543766)
武汉大学(电话:027—68752843)
湖南大学(电话:0731—8823272)
湖南师范大学(电话:0731—887229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电话:020—36207153)
广西大学(电话:077l—3237226)
海南省考试局(电话:0898—65851886)
四川大学(电话:028—85407413)
四川外国语学院(地址:重庆)(电话:023—65385446)
贵州师范大学(电话:085l—6702143)
云南师范大学(电话:0871—5516408)
西安外国语大学(电话:029—85309384)
兰州大学(电话:093l—8912115)
青海省小岛文化教育发展基地(电话:097l—6306946)
宁夏大学(电话:0951—2061069)
新疆大学(电话:0991—8582938)
日语(NNS)和俄语(TΠPЯ)考点:大连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吉林大学、新疆大学。
法语(TNF)考点: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德语(NTD)考点: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一)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
(二)成绩报告单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三)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如作其他用途的,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请尽快将本文转发至有关单位,通知拟申请公派留学的人员按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