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5-04-2004-0156-1 | 生成日期: | 2004-03-08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等七部门 |
发文字号: | 教监〔2004〕3号 | 信息类别: | 教育综合管理 | ||
内容概述: | 治理教育乱收费 实施意见 |
教监〔20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纠风办、监察厅(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地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办法。
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审计署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〇四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