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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22-07-2003-0284-1 生成日期: 2003-09-08 发文机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学位〔2003〕57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下达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专业名单的通知

学位〔2003〕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有关部门(单位),中国科学院教育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教育部各直属高等学校:

  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将批准的你部门所属单位的授权学科、专业名单发给你们,请下达到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取得了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以及授予博士学位的资格。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点,可以在本一级学科范围内招收培养研究生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能否培养出高质量的博士和硕士,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请各主管部门从人力、经费、基建、设备等各方面对所属学位授予单位予以支持,不断改善培养条件,有计划地对其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各学位授予单位应加强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确保所授学位的质量。

  附件: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二ΟΟ三年九月八日

          关于下达第九批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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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