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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严重违规超规模招生处理结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20-12-2014-0003-1 生成日期: 2014-04-09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外厅〔2014〕1号 信息类别: 国际合作与交流
内容概述: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教育部责令天津理工大学举办的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等4个项目进行认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待办学规模恢复到核定规模后方可正常招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严重违规超规模招生处理结果的通知

教外厅〔2014〕1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在2013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中发现,天津理工大学举办的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河南工业大学举办的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吉林财经大学举办的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黑河学院举办的俄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严重违规超规模或超计划招生。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以上4个项目进行认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待办学规模恢复到核定规模后方可正常招生。整改不合格的,将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吊销办学许可证。

  联系方式:教育部 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涉外办学处

  电话:010-66096755

  传真:010-66013647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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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15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