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严重违规超规模招生处理结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0-12-2014-0003-1 | 生成日期: | 2014-04-09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外厅〔2014〕1号 | 信息类别: | 国际合作与交流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教育部责令天津理工大学举办的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等4个项目进行认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待办学规模恢复到核定规模后方可正常招生。 |
教外厅〔2014〕1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在2013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中发现,天津理工大学举办的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河南工业大学举办的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吉林财经大学举办的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黑河学院举办的俄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严重违规超规模或超计划招生。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以上4个项目进行认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待办学规模恢复到核定规模后方可正常招生。整改不合格的,将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吊销办学许可证。
联系方式:教育部 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涉外办学处
电话:010-66096755
传真:010-66013647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