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0-12-2018-0004-1 | 生成日期: | 2018-06-21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外厅函〔2018〕39号 | 信息类别: | 国际合作与交流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 |
教外厅函〔2018〕3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依据中外合作办学者申请,经审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卓越国际学院等5个机构、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牙医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等229个项目(详见附件)符合章程和协议要求终止的规定,批准终止。
请你厅(委)指导有关办学者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和项目批准书交回我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加强舆情引导和管理,稳妥推进善后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我部。
附件: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终止办学名单(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终止办学名单(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