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20-12-2019-0001-1 生成日期: 2019-01-15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外厅函〔2019〕3号 信息类别: 国际合作与交流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公布《2019—2020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度招收
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
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外厅函〔2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外来〔2007〕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保障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MBBS)来华留学生的培养质量,我部2019—2020学年继续对高等学校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文授课)来华留学生招生实施计划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2018—2019学年,我部继续委托45所MBBS高校招收MBBS学生。结合2018年3月专项调研结果以及日常工作检查,针对未能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个别高校,缩减招生名额,并持续跟踪各高校招生情况。

  二、 列入2019—2020学年度招收MBBS来华留学生名单的高校须继续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招生,未列入名单的学校不得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只可招收使用汉语授课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留学生,培养标准不得低于我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培养标准。严禁以“双语教学”模式变相招收MBBS来华留学生。

  三、 请各高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按照《通知》精神,结合2018年10月出台的《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要求,对各高校的招生、管理及教学工作从严把关,我部后期将视情况组织专家开展跟踪调研,并依据调研情况继续动态调整下一年招生计划。对于严重违反《通知》精神的高校,将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的有关条款,对高校进行限招或停招处理。

  附件:2019—2020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1月14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19-01-28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