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0-12-2018-0002-1 | 生成日期: | 2018-05-22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外厅函〔2018〕29号 | 信息类别: | 国际合作与交流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公布2018—2019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 |
教外厅函〔2018〕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外来〔2007〕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保障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MBBS)来华留学生的培养质量,我部2018—2019学年继续对高等学校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文授课)来华留学生招生实施计划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我部继续委托45所MBBS高校招收MBBS学生,对部分学校招生名额适度缩减。2018年3月我部组织40名专家对部分MBBS高校进行专项调研,专家调研结果显示部分MBBS高校未能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存在变相超规模招生的情况,且办学条件有限,无法保障培养质量。鉴此,依据专项调研结果,针对存在问题的高校,缩减招生名额,下达专家整改建议,并持续跟踪各高校招生情况。
二、列入2018—2019学年度招收MBBS来华留学生的高校须继续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招生,未列入名单的学校不得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只可招收使用汉语授课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留学生,培养标准不得低于我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培养标准。严禁以“双语教学”模式变相招收MBBS来华留学生。
三、请高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对各高校的招生、管理及教学工作从严把关,我部后期将视情况组织专家开展跟踪调研,并依据调研情况继续动态调整下一年招生计划。对于严重违反《通知》精神的高校,将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的有关条款,对高校进行限招或停招。
附件:2018—2019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