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发布《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2016年修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9-13-2016-0001-1 | 生成日期: | 2016-01-18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语委 |
发文字号: | 教语信〔2016〕1号 | 信息类别: | 语言文字工作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发布《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2016年修订)。 |
教语信〔2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2006年8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了《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2015年,教育部、国家语委根据国务院2013年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和测试试点工作情况,对此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6年发布的原规范同时废止。
教育部 国家语委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