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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8-13-2021-0002-1 生成日期: 2021-07-15 发文机构: 教育部等九部门
发文字号: 教语用函〔2021〕1号 信息类别: 语言文字工作
内容概述: 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
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语用函〔2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党委宣传部、民(宗)委(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团委,各战区联合参谋部、各军兵种参谋部(战勤部)、军事科学院科研部、国防大学教育训练部、国防科技大学教务处、武警部队参谋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民宗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团委,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经研究,定于2021年9月12日至18日举办第24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活动主题

  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相关活动,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营造全社会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诵百年伟业,携手共写时代新篇。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国性宣传活动。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将会同江西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昌市、鄂尔多斯市分别组织开展开、闭幕式重点活动,同时赴有关地区开展调研、观摩、检查。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将在教育系统、民族工作系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文化和旅游系统、军队院校、广播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展推普主题宣传活动(清单见附件)。

  (二)创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推普周前后,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将指导有关单位开展语言文化高端论坛、“百年征程传薪火,红色经典润乡土”系列活动、红色经典诗词诵读快闪、“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小手拉大手”同讲普通话、师范生“三字一话”展示、语言文字答题挑战等多种线上线下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并感受语言文字的魅力,提升宣传集聚效应。

  (三)指导开展特色化宣传活动。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民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谋划

  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分工协作的推普工作机制,积极会同宣传、民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尽快制定本地区推普周活动方案,推普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各部门推普周活动情况和成效。

  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请分别于2021年8月15日前、9月30日前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用司)。

  (二)突出重点工作

  要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发挥语言文字的浸润、助力作用,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架设沟通桥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语言相通的良好条件,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基础。要将推普周宣传工作与语言文字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以推普周为契机,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经典诵写讲活动、推普乡村行等,提升推普精准度与实效性,使推普活动常态化。

  (三)打造宣传矩阵

  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以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为主要宣传阵地,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力度。要以民族地区、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青壮年劳动力、青少年儿童等为重点人群,开展系列融媒体宣传活动。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鼓励创作形式新颖、内容多元的推普宣传资源,打造全方位、全媒体、广覆盖的宣传矩阵,提升宣传效果。

  本届推普周标识、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电子版将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刊载。

  (四)严守各项要求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防范聚集性感染疫情风险。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

  联 系 人: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庹迎香

  联系电话:010-66097810;传真:010-66096681

  电子邮箱:xuanjiaochu@moe.edu.cn

  附件:2021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主题宣传活动清单

教育部 国家语委 中央宣传部

国家民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 共青团中央

2021年7月7日

附件

2021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主题宣传活动清单

  1.教育部、国家语委牵头组织举办全国推普周开、闭幕式重点活动,制发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和宣传片,举办建党百年语言文字事业历程展巡展、语言文化品牌活动案例及推普创意作品征集展示等活动。

  2.中央宣传部组织中央媒体(包括网络新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

  3.国家民委组织委属媒体、高校开展推普主题宣传。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技工院校推普主题宣传。

  5.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场景应用,在文化和旅游系统推广普通话。

  6.广电总局组织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围绕2021年推普周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制作播出系列报道、特别节目、公益广告等。

  7.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依托陆军边海防学院组织“我爱祖国的边海防军政夏令营”推普宣传活动。

  8.共青团中央依托团属报刊、网络、新媒体开展推普集中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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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28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