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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7-08-2016-0018-1 生成日期: 2016-07-11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体艺厅函〔2016〕24号 信息类别: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推荐第四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普通高等
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6〕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军事课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军事课教学的研究、咨询、评价、指导和服务作用,创新发展理念,推动军事课教学质量提升,决定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

  1.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进行研究咨询、评价指导的专家组织,是非常设学术机构。

  2. 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和开展军事课教学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就军事课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提出咨询建议;组织军事课教学展示、骨干教师研修、巡回授课、学术研究研讨和信息交流;对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进行指导;承担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专项任务项目等。

  二、委员推荐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 长期从事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或相关工作,熟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在全国或本地区军事课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原则上具有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单位二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优先,年龄不超过57周岁。

  3. 每年能义务承担1-2次教学指导委员会赋予的工作任务。

  三、委员推荐程序

  1.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校和有关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推荐1名委员人选,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于7月22日前寄送我部,电子版同时发送。教育部在各地推荐基础上进行遴选,最终确定入选名单,并予以公布。联系方式: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刘诗尧,电话:010-66096474,电子邮箱: 66096474@moe.edu.cn,邮政编码:100816。

  2. 委员所在单位为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并为委员提供参加委员会工作的必要保障。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我部颁发聘书,任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附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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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7-15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