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7-08-2010-0212-1 | 生成日期: | 2010-06-21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 |
发文字号: | 教体艺函〔2010〕7号 | 信息类别: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决定2010年继续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活动组织工作仍沿用2009年组织形式,由三部委组成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 |
教体艺函〔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提出的“进一步推进高雅文化进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的要求,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引领学生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吸纳人类先进文化的成果,提高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促进全面发展,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决定2010年继续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活动组织工作仍沿用2009年组织形式,由三部委组成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国活动组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0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二、活动主题
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全国活动组委会组织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内容有两项:第一,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优秀地方艺术院团在此专指有优秀剧目获“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国家级奖项的剧团)到高校为学生演出京剧、昆曲、话剧、交响乐、歌剧、芭蕾舞、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等经典节目和优秀节目;第二,组织全国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赴中西部地区高校举办艺术教育专题讲座。
(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的全国普通高校和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内容有两项:第一,组织高校学生乐团为高校和中学学生演出交响乐;第二,组织地方艺术院团赴高校和中学演出交响乐、民族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等优秀节目。
四、活动安排
(一)全国活动组委会组织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安排:
一是从2010年5月开始,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6个省(区、市)的高校为学生演出,计划安排190场左右;
二是从2010年5月开始,组织全国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赴中西部地区高校举办艺术教育专题讲座,计划安排100场左右。
(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和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安排:从2010年4月开始,31个省(区、市)组织高校学生乐团和地方艺术院团赴本地高校和中学演出,计划安排300场左右。
五、活动组织和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可组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等,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面。
(三)及时向组委会上报活动开展的情况。在演出、讲学结束后10日之内,将活动简报、图片(活动现场照片,每张照片的图存不小于1兆)和总结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到组委会邮箱:gaoyayishu@yahoo.cn。
(四)认真做好全国活动组委会组织的艺术院团演出的三项问卷调查。
第一,高校学生问卷调查(见附件1)。填写者为观看演出的学生观众。有关高校按附件1样张印制问卷,演出后组织学生现场填写并回收,每所学校回收问卷不少于200份。
第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问卷调查(见附件2)。填写者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至少1人)和承接演出的高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至少2人)。
第三,演出院团问卷调查(见附件3)。填写者为赴高校演出的艺术院团负责人员(至少2人)。
上述问卷于演出结束后10日内寄至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六、活动经费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并列为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核项目。下拨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各省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相互配合,保证活动质量,扩大活动的受益面。
联系人: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艺术处处长万丽君,电话010-66097189;文化部艺术司演出处副处长杨雄,电话010-59881756。
附件:1.2010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高校学生调查问卷.doc
2.2010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调查问卷.doc
教育部 文化部 财政部
二○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