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名单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7-08-2021-0048-1 | 生成日期: | 2021-11-25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体艺厅函〔2021〕51号 | 信息类别: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名单的通知》。 |
教体艺厅函〔202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7〕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40号),面向全体学生普及与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学生自觉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树立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和正确的价值观,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经学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复核与公示,认定北京市第六十五中学等1885所学校为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传承学校要扎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以课程教学为基础,以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支撑,以辐射带动为拓展,以成果展示为抓手,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切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体育、美育全过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传承学校的组织领导和支持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传承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