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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7-08-2021-0025-1 生成日期: 2021-06-01 发文机构: 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发文字号: 教体艺函〔2021〕5号 信息类别: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发布《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的通知》。

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举办第七届
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的通知

教体艺函〔2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军兵种、武警部队参谋部,国防大学教育训练部,国防科技大学教务部,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定于2021年第三季度依托陆军举办第七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以下简称军事训练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发挥军事训练营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军事训练创新发展,通过组织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现地观摩与实践操作、座谈交流与参观见学等活动,弘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展示新时代陆军战斗风采,激发青年学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热情,推动形成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以优异的训练成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时间地点

  2021年7月29日至8月10日,依托陆军工程大学(江苏省南京市)组织实施。

  三、主题内容

  本届军事训练营以“逐梦陆军·奋斗青春”为主题,设置5个方面内容:

  (一)军事理论教学。着眼加深青年学生对人民军队特别是新时代陆军的深入了解,开设国防大讲堂,组织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国家安全形势与国防建设、陆军发展与运用、经典战例等军事理论。

  (二)军事技能训练。着眼强化青年学生身心素质,提升基本军事技能,依据学生军事训练相关教学大纲,开展以轻武器实弹射击、识图用图、电磁频谱监测、核生化防护、战场医疗救护、格斗术训练、野营拉练、心理行为训练等为重点的技能训练。

  (三)党史军史教育。着眼培育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爱军情怀,深化党史、军史和新中国史学习教育,结合江苏本地红色文化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历史文化实地参观教学。

  (四)军事观摩体验。着眼增强青年学生对新时代陆军风貌的全面认识,组织参观陆军新型合成部队和陆航部队训练、生活设施及最新主战装备,体验陆军战斗力建设成果。

  (五)军营文化活动。着眼激发青年学生对军队、军人、军营的情感认同和向往,组织教唱军营歌曲、观看军事题材影片,开展主题班会、举办军体运动会等多样化军营文化活动。

  军事训练营教学训练结果由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全军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予以公布。

  四、参加人员

  各地在组织本省(区、市)学生开展军事训练营基础上,选拔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参加全国军事训练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体卫艺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局(动员处)各1名同志负责带队,军兵种和武警部队、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各1名负责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同志参加。

  (一)普通高等学校。从省域内2所以上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已修完军事课的二年级在校学生8人(男女生各半,须为非体育、公安专业学生),在学生选拔上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等学校、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倾斜,向涉军专业院校倾斜,向学生干部倾斜。

  (二)高中阶段学校。从省域内2所以上办学水平高、积极发展素质教育的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已接受过军事训练的二年级在校学生8人(男女生各半),重点向学生干部倾斜。

  五、有关要求

  (一)本届军事训练营由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主办,陆军具体承办,江苏省教育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协办,陆军工程大学负责教学训练、安全管理、后装保障等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参加单位要把军事训练营作为检验学生军事训练效果、增强学生国防观念、推进新时代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准备,确保军事训练营取得预期效果、安全圆满顺利。

  (三)各参加单位要坚决守住军事训练营安全底线,把安全管理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全程落实监督责任。要突出抓好实弹射击、人员输送、饮食卫生、野外训练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做到有预案、有准备、有保证。所有人员报到时须携带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训学生报到前进行例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各省份统一为参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将保险单复印件交陆军工程大学。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由各单位负责。

  (四)各参加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66096474@moe.edu.cn,联系人: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毛亚男,电话:010-66096474。军兵种和武警部队、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参加人员于7月10日前,将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部职别、军衔、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报全军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宋汝强,电话:0201-731938,15311034834。参加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五)各参加单位于7月23日前,统一将所属人员抵达南京的车次或航班,报陆军工程大学教学科研处张率参谋,电话:025-80825521,18652073451。全体参加人员于7月29日16时前到陆军工程大学(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后标营路88号)报到。

  军事训练营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规程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第七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报名表

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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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