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度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7-08-2017-0006-1 | 生成日期: | 2017-03-09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体艺厅函〔2017〕10号 | 信息类别: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举办2017年度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 |
教体艺厅函〔201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全面提高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组织领导能力和职业素质,教育部决定2017年度继续举办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与形式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学习《教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解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化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综合国防素质,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国防军队编制体制调整改革要求,深入学习强军目标重要思想和新形势下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决策部署;研究探讨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对策措施。
培训采取授课式辅导、专题式讲座、交流式研讨、实地式教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二、研修考核与结业
研修列入《2017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研修期间,学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组部关于干部培训九条规定,认真参与全部教学活动,完成预定研修任务并提交一份创新工作案例。考核合格者,由承训军事院校颁发修业证书。
三、研修对象与费用
本专题研修班共三期,参加人员是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和高校现任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具体班次参加人员请详见附件1。在学员选调上重点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倾斜。
培训费由教育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等经费列支。交通费由学员单位自理。
四、推荐程序与要求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推荐参加研修人选并填写学员推荐表和名额汇总表(见附件2、3),第十二期务必于3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空军指挥学院,第十三期、第十四期务必于4月3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承训军事院校(见附件1)。部属各高等学校直接按要求填写学员推荐表,直接报承训军事院校。请各承训军事院校按《教育部干部培训项目评估暂行办法》要求组织评估,进一步提升干部培训质量。联系方式: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李富兵,010-66096474。
附件:
1.2017年度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计划
2.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推荐表
3.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名额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