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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将上海作为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的函
信息索引: 360A16-09-2021-0011-1 生成日期: 2021-08-30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科信函〔2021〕35号 信息类别: 教育信息化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将上海作为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

教育部关于同意将上海作为教育数字化
转型试点区的函

教科信函〔2021〕3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上海作为全国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的函》(沪府函〔2021〕54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将上海作为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请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落实配套政策等相关支持保障条件,尽快启动并加快推进试点区建设工作。有关进展情况与成效请及时报送我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琳娜 010-66096457)

教育部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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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6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