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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3-10-2015-0009-1 生成日期: 2015-02-16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社科厅函〔2015〕8号 信息类别: 干部人事人才
内容概述: 经考试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2015年3月份报名,5月中旬入学考试,9月份开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央党校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厅函〔20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中央党校从2015年开始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高校招收100名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素养的青年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该计划原则上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学制为3年,对完成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2015年3月份报名,5月中旬入学考试,9月份开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青年教职工报名。

  具体招生信息详见中央党校网站:http://www.ccps.gov.cn/,或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cps.gov.cn/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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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3-16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