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全员培训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3-07-2008-0552-1 | 生成日期: | 2008-09-25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社科司 |
发文字号: | 教社科司函〔2008〕152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了解各地本轮全员培训情况,总结培训经验,请各地教育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现已改名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门课程全员培训的情况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
教社科司函〔2008〕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帮助广大教师更好地把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现已改名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8年修订版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三进”工作,中宣部、教育部在今年寒假和暑假先后对这四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开展新一轮全员培训作出了部署。(见教社科司函〔2008〕1号和〔2008〕103号)。为全面了解各地本轮全员培训情况,总结培训经验,请各地教育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开展四门课程全员培训的情况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联系人:王杨;联系电话:010-66097537;传真:010-66097541;邮箱:wangyang@moe.edu.cn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