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在今年暑期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3-07-2008-0528-1 | 生成日期: | 2008-06-16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
发文字号: | 教社科司函〔2008〕103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为帮助广大教师更好地把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8年修订版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三进”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在2008年秋季开学前做好“原理”和“基础”课教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
教社科司函〔2008〕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帮助广大教师更好地把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8年修订版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三进”工作,中宣部、教育部决定在今年暑期对这两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开展新一轮的全员培训。鉴于当前正在举办“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原理”)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骨干教师研修班,这两门课程的部级示范培训班暂不举办。各地教育部门要在今年暑假做好“原理”和“基础”课教师的全员培训工作,培训用教材及有关音像资料由教育部负责提供。请各省(区、市)教育部门于9月5日前将本地开展全员培训的情况报我司。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