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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委托有关省市教育部门召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3-07-2007-0039-1 生成日期: 2007-03-09 发文机构: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发文字号: 教社科司函〔2007〕32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社科司通知,委托有关省市教育部门征求高校师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使用及修订意见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委托有关省市教育部门
召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7〕32号

天津、吉林、辽宁、江苏、广东、湖北、河南、四川、陕西、云南等省、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

  为了充分反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和谐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更好地吸收高校师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第一版使用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教材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中宣部、教育部决定于近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进行修订。

  为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在校大学生使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第一版的心得、体会和对教材修订的意见、建议,切实保证教材修订的质量,我部委托天津、吉林、辽宁、江苏、广东、湖北、河南、四川、陕西、云南等十省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于3月12日至21日之间在当地分别召开高校师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规模为40人,重点邀请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2006年举办的《基础》教材征求意见座谈会或“基础”课部级培训班的教师出席。大学生座谈会规模为80人,邀请2006级学生出席。会后请各省市教育部门对参会师生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同时将文字稿(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于3月30日前报送我部社会科学司。

  联系人:陈矛、王杨;联系电话:(010)66097529、66096768;电子邮箱:wangyang@moe.edu.cn

           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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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