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7年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3-99-2017-0003-1 | 生成日期: | 2017-04-19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社科厅函〔2017〕13号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召开2017年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 |
教社科厅函〔2017〕1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央党校办公厅,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专项工作,经研究,定于4月27日召开2017年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教指委工作,研讨交流思政课建设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部署教指委年度工作和2017年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年专项工作。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4月27日全天。4月26日下午报到。4月28日上午离会。
会议地点:北京友谊宾馆。
三、与会人员
2016-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作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1位分管负责同志。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地确定1位分管负责同志参会,并对照教育部社科司官方网站上《教育部关于成立2016—2020年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http://www.moe.edu.cn/srcsite/A13/moe_772/201607/t20160715_271957.html)所附的教指委委员名单,通知本地有关高校的教指委委员参会;部属有关高校、中央党校通知本校教指委委员参会。以上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请于4月24日15:00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教育部社科司。
2.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3.会议不安排接站,在酒店设有会务接待点,请参会人员于报到时间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联系人:范丹卉、杨卫强
电话:010-66097537;15168835757
传真:010-66097541
电子邮箱:jxc@moe.edu.cn
附件: “2017年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会议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