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3-07-2006-0313-1 | 生成日期: | 2006-05-23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社科厅函〔2006〕5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通知,明确会议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及与会要求 |
教社科厅函〔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各直属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精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新方案将从2006级学生开始在全国普通高校普遍实施。为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新方案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确保课程设置新方案高质量地全面实施,我部定于6月初在北京召开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管理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精神,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重大部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研究部署实施课程设置新方案的教师培训、教材使用、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工作,通报教材编写、审定、出版的有关情况,确保课程设置新方案高质量地全面实施。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门主管领导1名,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1名,教育部直属高校主管副书记或副校长1名。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6月5日。6月4日报到,6日离会。
会议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
四、会务有关事项
与会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请各地教育部门及各高校于5月31日前将与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报教育部社科司。由于条件所限,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与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联系人:陈睿 戴毅斌,联系电话:010-66096768,66097529。
传 真:010-66097541。
教育部办公厅
二ОО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