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暨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调研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3-07-2004-0216-1 生成日期: 2004-04-06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社政厅函〔2004〕6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通知,部署大学生思想教育暨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调研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暨
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调研工作的通知

教社政厅函〔200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日,中央领导同志就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04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联合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暨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调研工作。调研采取重点调研与面上调研相结合,直接调研与委托调研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其中,面上调研由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有关高校牵头并组织进行。为组织开展好大学生思想教育暨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重调查研究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求真务实,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通过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主要任务

  通过调研,深入分析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特点,以及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的看法和观点;认真总结各地各高校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三、工作要求

  1.各地教育工作部门要牵头组织召开地方党委宣传部门、教育工作部门、团委和高校负责人座谈会,高校学生工作干部座谈会,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部主任座谈会和大学生座谈会等。会同本地有关部门从新闻单位、政法系统、产业部门、科研机关等大学毕业生去向比较集中的部门,各选取2个有代表性的单位,组织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座谈会,近年来就业的大学生代表座谈会。

  2.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召开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宣传部门、教务部门、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公共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学生辅导员座谈会,大学生座谈会等。

  3.要深入进行个别访谈,并随机旁听公共理论课。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及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围绕调研提纲,深入细致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暨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面上调研。希望各单位紧密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就调研中的一个或若干问题撰写有分析、有深度的调研报告。各地教育工作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省(市、区)高校(含部委属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和管理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的复制、填写和数据汇总工作。

  调研报告由各地各高校分别报送教育部社政司思想政治工作处和思想理论教育处。公共理论课教学和管理工作基本情况调查汇总数据由各地教育工作部门统一报送教育部社政司思想理论教育处,并附各高校原始调查表。

  报送时间:4月30日前;

  报送形式: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

  思想政治工作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传淮 汪学军 许高勇

  电 话:010-66097336

  传 真:010-66025586

  E-mail:xugaoyong@moe.edu.cn 

      xuejunw@moe.edu.cn

  思想理论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育部社政司 陈矛 陈睿

  电 话:010-66096768

  传 真:010-66096841

  E-mail:chenmao1022@moe.edu.cn

      ruich@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暨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调研工作的通知(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四月六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