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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两课’骨干教师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3-07-2003-0050-1 生成日期: 2003-01-03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电〔2003〕7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通知,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
‘两课’骨干教师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教电〔200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把教育战线学习、宣传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工作引向深入,我部定于2003年1月上旬在北京举办“全国高校‘两课’骨干教师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03年1月8日至12日,7日报到,13日离会。

  二、 培训内容

  以十六大报告为基本教材,以党中央和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有关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十六大的主题、灵魂和精髓,深刻理解把握的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举措,切实用十六大精神统一思想,增强在高校“两课”教育教学中贯彻十六大精神统一思想,增强在高校“两课”教育教学中贯彻十六大精神的自觉性;总结交流近年来全国高校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研讨进一步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措施,推进高校“两课”教育教学的创新发展。

  三、 培训方式

  采用领导报告、专家讲座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拟邀请中央十六大精神宣传团部分成员作为主讲人。

  四、 培训地点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地址:北京大兴黄村清源北路。

  五、 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有关处(室)负责人1人;;部分高校“两课”骨干教师1人。

  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六、报名报到方式

  请各省级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做好相应准备。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务必将填写好的回执于1月6日前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教育部社政司思想理论教育处。联系人:荆辉、梅红;联系电话:(010)66096768;传真:66096841,66097110;;电子信箱:jinghui@moe.edu.cn

  1月7日上午7时至晚23时,分别在北京西站前西侧地面西停车场和公主坟新兴宾馆北侧民航班车售票处前设接待点(自首都机场乘机场巴士、自北京站乘环线地铁均可直接抵达公主坟站点)。

  附件:全国高校“两课”骨干教师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培训班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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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