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政〔200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实施方案
教育部
二OO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