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2-04-2020-0011-1 生成日期: 2020-12-23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思政厅函〔2020〕14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
“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
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2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攻坚行动部署,现就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第二批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面向全国高校开展,遴选创建100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选树10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示范带动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建设周期为两年。

  二、基本条件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 近三年来(指2017年7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 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 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4. 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组织实施

  第二批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教育督导局指导,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中国研究生》杂志承办,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教育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等提供支持。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总结评估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

  1. 组织推荐。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结合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符合度、代表性、典型性,按照《省(区、市)推荐对象名额分配表》(附件1)统筹做好属地内高校(含部委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的组织申报和把关推荐工作。2021年1月14日前,各省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填写《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yjsdjsc@cdgdc.edu.cn。

  高校获得推荐后,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以下简称全国高校思政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填写《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3)、《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4),提交党支部工作纪实案例、党员先进事例,上传相关支撑材料。推荐本校党委书记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1人担任评审专家,在线填写《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5)。

  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对推荐材料、《评审专家推荐表》进行审核把关,通过全国高校思政网在线生成各项材料汇总表,于2021年2月1日前审核确认,并按要求盖章上传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6)。

  2. 评审确定。经过专家评审、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审核认定等环节,确定入选对象名单。

  3. 名单公示。入选对象名单在《中国研究生》杂志、全国高校思政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实名举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取消相关单位(人员)创建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公示结束,最终名单报教育部领导审定。

  4. 结果公布。教育部办公厅发文公布第二批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正式入选名单,《中国研究生》杂志、全国高校思政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教育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等进行宣传报道。

  (二)创建达标(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

  入选的研究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按照《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附件7),认真开展创建培育工作。样板党支部重点围绕严格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丰富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服务重大项目能力等进行探索,形成好机制好经验,带动全国研究生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员标兵重点围绕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开展学思践悟,引领广大研究生成为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创建期间,《中国研究生》杂志设立专栏、出版专刊,宣传样板党支部风采和党员标兵事迹。搭建工作平台,组织开展研究生主题党日活动,交流经验做法,提升创建工作成效。

  (三)总结评估(2023年1月至2月)

  相关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党委负责对样板党支部和党员标兵进行验收评估,深入总结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示范新引领,形成创建培育评估报告。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在各地各高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报部领导审定后公布。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严格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是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研究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制定组织推荐方案,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核把关、监督指导等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入选党支部和党员予以表彰奖励,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要以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炼宣传研究生党建工作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迹,积极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推广,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五、联系方式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权灿,010-82378810;高扬,010-82378711。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张函萁,010-58556646、18810969535;西绕加措,010-58581696、13088779366。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刘凤仪,010-66096673; 尹龙飞,010-66096689。

  附件:1.省(区、市)推荐对象名额分配表

     2.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联系人信息表

     3.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

     4.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

     5.评审专家推荐表

     6.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操作指南

     7.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1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20-12-31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谢沂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