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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授予刘家霖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信息索引: 360A12-99-2009-0373-1 生成日期: 2009-11-18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思政〔2009〕17号 信息类别: 其他
内容概述: 教育部关于授予刘家霖同学
“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授予刘家霖同学
“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教思政〔2009〕17号

   2009年8月22日,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2008级学生刘家霖,不顾个人安危,在山东省乳山市海边勇救一名遇险女大学生,不幸被碾轧在拖拉机底盘下,身受重伤,经过近两天全力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刘家霖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响。他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典范。为表彰刘家霖同学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授予刘家霖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广大青年学生要向刘家霖同学学习,学习他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广阔胸怀,学习他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不为名利、乐于奉献的优秀品质。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向刘家霖同学学习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学习刘家霖同学先进事迹的活动与纪念中央16号文件印发实施五周年结合起来,科学总结五年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做法、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加强领导、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完善制度、深化研究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让广大青年学生从刘家霖同学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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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9-20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