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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1-04-2013-0001-1 生成日期: 2013-05-06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督厅函〔2013〕1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教育部部决定,2013年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检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切实保证
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教督厅函〔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2年3月-11月,我部对部分省(区、市)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以下简称《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和学校重视《规定》贯彻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基本得到保证,学校体育管理制度、教师队伍和场地建设及器材配置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地方和学校认识不到位、体育课开齐率不高、体育活动时间不够、体育活动质量不高、体育教师数量不足、体育场地基本条件差等问题。为此,我部决定2013年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切实落实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开齐开足体育课、有效开展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等有关情况。

  二、方式方法

  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取地区和学校、实地督导检查的方式。实地督导检查时,将查阅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档案材料、课表,听取校长汇报,访谈有关工作人员及体育教师,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观看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等。督导检查结束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反馈意见,沟通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和学校高度重视,实事求是,积极配合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同时,督导检查组将自订宾馆,食宿费用自理,各地和学校一律不准安排迎送仪式和宴请等活动,尽量减少陪同人员,轻车简从。

  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陈力,66096905、18500233633。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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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5-13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