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0-04-2016-0008-1 | 生成日期: | 2016-04-11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师厅函〔2016〕2号 | 信息类别: | 教育综合管理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16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 |
教师厅函〔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要求,根据各地需求情况,经商财政部,现将做好2016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教师选派任务
根据各省(区、市)上报的选派工作需求,核定2016年计划选派教师数(附件1),请各省(区、市)按计划认真落实。
教师选派工作原则上以本省(区、市)内调配为主,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优质教师资源支持省份内的受援县。省域外选派教师,可以通过现有对口支援、扶贫协作等渠道,商支援省(市)解决。
二、 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区”教师选派工作是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镇教师支持乡村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始终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选派受援县急需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科教师和骨干教师,切实帮助受援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教学水平。各地要通过内部调剂、接收实习生、安排受援地教师跟岗培训等多种方式,解决派出学校的教师缺口问题。受援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安排好支教教师的生活、工作条件,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各地要加强对选派计划和选派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选派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选派支教教师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 按时报送选派信息,提前做好需求规划
请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汇总有关信息,切实加强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后,按照要求将2016年选派教师的花名册及汇总表于2016年9月30日前以纸质公文和电子版形式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16年12月15日前将当年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和2017年春季、秋季学期和2018年春季学期的需求情况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详见附件2-4)。
联系人:王志洁
联系电话:010-66096498 010-66097842(传真)
电子邮箱:jsglc@moe.edu.cn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管理与师德建设处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1.“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6年度选派教师计划表
2.“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6年度选派教师花名册
3.“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6年度选派教师信息汇总表
4.“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7年度选派教师需求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