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范县3名教师擅自离岗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0-99-2015-0030-1 | 生成日期: | 2015-12-29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师厅〔2015〕5号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范县3名教师擅自离岗查处情况的通报》。 |
教师厅〔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期,河南省濮阳市范县高码头镇个别中小学教师擅自离岗并请人顶岗,严重损害学生利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我部和河南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并严肃处理了相关教师和责任人。这一事件,反映出个别教师职业道德缺失、无视法规制度,一些基层学校在教师管理方面不严不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深刻认识这一事件的警示作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范县3名教师擅自离岗查处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依法治教,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教育部门和校长的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二是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提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师德,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三是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管理情况专项摸底排查,重点排查聘用管理情况、出勤上岗情况、遵守规章制度情况,重点整治教师“吃空饷”,特别是教师私自聘人代岗等问题。
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告我部教师工作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24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范县3名教师擅自离岗
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2013年以来,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先后开展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机构编制专项核查和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项治理工作,严肃了教师工作纪律,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个别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不严,一些学校疏于管理,有的教师顶风违纪,无故脱岗,甚至请人顶岗代课,严重影响了我省教育系统的形象。近期,省教育厅会同濮阳市教育局对反映范县农村教师请人顶岗代课问题进行了重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范县高码头镇宋名口小学教师刘振龙自今年秋季开学以来,不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至调查时仍未返岗;范县高码头镇宋名口小学教师高升自今年秋季开学以来,不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并擅自请人顶岗;高码头镇范武子小学教师于凤杰不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到部队探亲,至调查时仍未返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第六条第一款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范县教育局党组决定对上述3名教师及其所在学校校长做出以下处理:开除刘振龙、高升2人公职,解除其聘用合同;给予于凤杰行政记过处分,限一周内返岗任教。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宋名口小学校长丁森、范武子小学校长丁其平,免去校长职务;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高码头镇中心校校长许正贤给予警告处分。
因范县教育局存在监管上的疏忽,防范措施不够完善,致使部分教师心存侥幸,甚至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濮阳市教育局责成范县教育局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作出深刻检查,并以此为戒,强化责任,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开展专项排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排查中小学校教师聘用管理情况、出勤上岗情况、遵守规章制度情况,认真清理整顿“吃空饷”及私自聘人顶岗上课等行为,严肃查处发现的问题,并做好后期整改工作。二要强化师德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提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优良师德。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切实规范基层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管理工作。中小学校校长作为学校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学校管理工作。三要健全教师管理长效机制。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本地本单位中小学教师管理现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标本兼治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