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0-05-2009-0282-1 | 生成日期: | 2009-08-10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师厅函〔2009〕6号 | 信息类别: | 基础教育 | ||
内容概述: | 为加强中西部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按照教育部《2009-2012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09〕3号)安排,教育部决定组织实施“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
教师厅函〔2009〕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
为加强中西部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按照教育部《2009-2012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09〕3号)安排,我部决定组织实施“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提高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大规模教师培训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
中西部22个省(区、市)10000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其中县以下小学和初中骨干教师不少于70%,县以下高中骨干教师不少于50%。名额分配见附件1。参训教师遴选条件为: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2.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
3.具备合格学历,原则上具有一级以上教师职务;
4.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学科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主要包括:实施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有效教学方式方法,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师德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等。
本项目由我部统筹规划和统一组织,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采取“送培到地(市)”、集中培训为主的方式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方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范院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要积极参与任务申报,并分大区负责所在地区有关省(区、市)项目协调、专业指导和评估检查。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2009年9月至11月。每学科培训10天(60学时)。
具体时间、地点及培训学科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另文通知。
五、有关要求
1.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培训项目总体要求,采用项目邀标的方式,遴选和推荐2-3所高水平师范院校申报培训任务。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推荐的有关院校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两份于项目实施30天前分别报送我部师范司和全国教师网联秘书处。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答辩与评审,确定培训任务承担院校。全国教师网联秘书处承担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2.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遴选工作,严格掌握遴选条件,公开选拔参训教师,并确保教师按时参训。
3.要充分发挥有关地方院校培训机构的作用,配合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4.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做好培训专家团队的组织工作,遴选熟悉中小学教学实践的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成培训团队。充分调动和整合优质培训资源实施培训,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的特级教师和优秀骨干教师不低于50%,省域外高水平专家和优秀教师要占到1/3以上。
5.培训证书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标明“教育部监制”字样。
6.我部将组织专家对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各牵头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应及时编制培训项目工作简报、录制培训工作光盘,并于培训结束后15天内,将本省(区、市)培训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培训工作简报、光盘、学员调查问卷汇总表等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我部师范司和全国教师网联秘书处。
7. 我部将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参训学员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交通补助等。培训任务承担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和有关财务规定,提供培训经费预算报告,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报我部批准后,先行拨付培训经费的60%。培训任务结束后,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提交本省(区、市)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经我部审定后拨付余款。各项目单位保留培训费用原始单据备查。
师范教育司联系人:王薇、唐京伟;电话:010-66096546,66097838;邮箱:wangwei@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全国教师网联秘书处联系人:李丹玲、包华影;电话:010-58800182。邮箱:lidanling@sne.bnu.edu.cn。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邮编:100875。
附件:1. 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情况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