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培计划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 | ||||
信息索引: | 360A10-05-2010-0259-1 | 生成日期: | 2010-07-26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师厅〔2010〕1号 | 信息类别: | 基础教育 |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绩效,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育部就加强“国培计划”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提出工作意见。 |
教师厅〔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绩效,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现就加强“国培计划”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绩效考评的目标和原则
项目绩效考评的目标是,围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导向,建立和完善“国培计划”绩效考评内容和方式方法,逐步实现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分类考评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二、项目绩效考评的对象和主体
项目绩效考评的对象是“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项目”)”和“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中的各个子项目。
教育部组织专家实施“示范性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要求,负责本地区“中西部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培训承办单位要做好项目自评工作,并接受和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对其进行的绩效考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考评的内容和方法
绩效考评是对“国培计划”各项目的设计、实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批准预算的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的综合性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业务考评和财务考评。业务考评主要包括对项目设计、实施过程和培训效果等方面的考评,财务考评主要包括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的考评。
业务考评根据项目的实施方式和特点,分为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置换脱产研修三种类型。集中培训考评主要包括对培训方案、培训师资、培训组织实施、优质资源的开发利用、教学资源与设施设备、组织管理与后勤保障及培训效果等的考评;远程培训考评主要包括对培训方案、远程课程资源、辅导者集中培训、培训专家团队教学辅导答疑、技术支持服务质量、各级培训组织落实情况及培训效果等的考评;置换脱产研修考评主要包括对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参训教师集中研修与“影子教师”实践环节效果、师范生实习支教和城镇教师支教效果、组织管理保障措施、承办院校教师教育改革情况等的考评。
绩效考评要将承办单位自评、专家实地考评和网络匿名考评相结合。具体方法主要包括:收集和分析学员及学员单位对培训效果的反馈意见;听取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查验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和绩效的各种文献、资料和成果;运用评分、讨论等方法形成考评结果等。
绩效考评的依据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方案、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经费决算报告、培训学员的反馈信息以及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和绩效成果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四、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及应用
项目绩效考评结果根据综合考评得分判定,可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要及时总结绩效考评工作,建立项目绩效考评档案。
及时反馈考评结果。考评结束后,要将考评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省份和培训承办单位。项目承办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对绩效考评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根据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对绩效考评优秀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绩效考评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将调整培训计划或取消项目承担资格;对严重违背有关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