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等问题摸查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0-04-2020-0024-1 | 生成日期: | 2020-09-30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师厅函〔2020〕13号 | 信息类别: | 教育综合管理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等问题摸查工作的通知》。 |
教师厅函〔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出台政策文件要求保证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教师工资收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在2020年第36个教师节到来之际明确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满腔热情关心教师,让教师真正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关爱广大基层教师,落实好工资、社保、医疗、继续培训等各项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对贵州省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在全国进行通报后,教育部派出专门工作组到大方县进行了督导调研。贵州省立即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整改,对县长作停职检查处理、对分管财政和教育的两个副县长作免职处理。为举一反三,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保证教育经费投入,决定在全国开展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等问题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查主要内容
1.拖欠教师工资情况。主要是摸清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地区分布、拖欠金额和项目等基本情况。
2.欠缴教师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情况。主要是摸查未按规定按时足额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等。
3.未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情况。主要摸查比较口径是否符合要求,报送数据是否真实准确,预算安排是否落实到位。
二、工作要求
1.对照案例,全面摸查。各地要以2020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印发的《关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 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为警戒,对照案例中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举一反三,组织全面摸查。
2.县级自查,省级复核。按照摸查主要内容,先由市级组织县级开展自查,再由省级复核汇总。
3.边查边改,落实到位。对摸查出的问题,各地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情况,指导市县一事一案提出整改落实意见、整改到位。
各地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及时回应党中央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请将摸查工作情况和整改处理结果于2020年11月9日前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邮箱:ddjxx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9日